近年來,一些公務接待活動出現講排場、比闊氣、大手大腳和奢侈浪費現象,公款大吃大喝問題比較突出,敗壞了黨風政風,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室內設計形象。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佈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對公務接待進行規範,並明確由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新華社記者就此對國管局有關負責人進行了專訪。
  新特點
  嚴支票貼現字當頭 提出38項禁令
  國管局負責人表示,《規定》體現了四個新特點。一是嚴字當頭。嚴格和細化各項要求和標準,共提出了38項禁令,包括當鋪11項“禁止”事項和27項“不得”要求。
  二是著眼創新。對2006年印發的規定內容進行了大範圍、大幅度修改和增加,修訂後共26條,其中貸款,15條為全新內容,7條進行了大幅修改。
  三是全方位覆蓋。覆蓋了適用範圍、接待單位、接待對象、接待項目、配套改革等接待管理的各個要素,規範了事前審批控制、事中規範、事後監督問責等接待管理的全流程。對接待活動食、宿、行、迎送及警衛、預算和報銷等關鍵環節作出了嚴格細緻的新成屋規定。
  四是註重操作性。與差旅、會議、培訓等方面的政策規定相互呼應,標準銜接,統籌聯動;根據公務活動實際,規定接待標準、範圍和項目,對規範開展接待活動提出具體要求,可操作性強,便於抓好制度落實。
  新舉措
  無公函旅游休假不接待
  國管局負責人說,《規定》提出了三個方面13項新舉措。
  一是源頭管控,雙向約束,從起點和源頭壓減公務接待活動數量。為此,《規定》提出:
  嚴格公務外出管控。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和人員數量。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行程和人員。
  嚴控接待範圍。明確要求接待單位嚴格審批控制,無公函不接待,探親、旅游、休假等因私活動不接待;對能夠合併的公務活動統籌接待;不得用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建立接待清單制度,實現接待“留痕”。接待單位應當填寫反映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的接待清單,作為報銷憑證之一,留存備查。
  二是明確標準,綜合治理,簡化和規範公務接待活動。為此,《規定》提出:
  簡化接待禮儀。明確規定地區、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不得參加迎送,不得層層多人陪同。
  限制接待住宿房型,接待對象自負住宿費用。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從嚴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數和陪餐人數,嚴格限制用餐地點和消費內容。
  規範警衛安排。盡可能縮小警戒範圍,不得違反規定管控交通,不得清場閉館。
  接待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單獨列示。
  接待費開支標準參照會議等標準分地區制定並動態調整。
  嚴格接待費報銷管理。明確報銷憑證種類,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採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三是全面公開,強化問責,堅決杜絕公務接待中的“破窗效應”。為此,《規定》提出:
  縣以上各級黨政機關全面建立接待信息公開機制,接受社會監督。
  建立立體式的接待工作監督檢查體系,明確監督檢查內容。
  將接待工作納入問責範圍,強化責任追究和懲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治頑疾
  只可安排一次工作餐
  國管局負責人說,《規定》要求接待對象按照規定標準(即差旅、會議、培訓等伙食標準)自行用餐,不得向接待單位轉嫁。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只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陪餐人數嚴格控制,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同時,《規定》對接待工作餐的用餐地點和消費內容作出嚴格限制: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啥標準
  執行當地差旅住宿費標準
  國管局負責人說,為嚴格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同時確保接待開支標準符合實際,避免在接待工作中留下突破標準的藉口,維護制度的嚴肅性,《規定》堅持分地區、分類別制定接待開支標準,要求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價格等實際情況,按照當地會議用餐標準制定本級接待工作餐開支標準並定期進行調整;接待住宿執行接待對象在當地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接待開支標準報上一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備案。
  控源頭
  公務接待費全部納入預算
  國管局負責人說,經費預算是公務接待費支出的源頭,規範接待費支出,首先要嚴格預算管理。《規定》要求公務接待費用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總額控制,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避免多頭來源和支出規模失控。為防止負擔轉嫁,《規定》明確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嚴監督
  縣級以上接待信息須公開
  國管局負責人表示,《規定》要求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年度組織公開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制度規定、標準、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有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規定》從加強業務檢查、加強財政審計監督、加大懲處力度這三個角度強化了對接待活動的監督問責。要求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級黨政機關各部門和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監督檢查;財政、審計部門加強對接待經費開支和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的監督;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接待單位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黨紀責任、行政責任併進行通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專家盤點
  對公務接待“頑疾”開藥方
  《規定》呈現四大亮點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就規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作出規定。有關專家表示,《規定》對公務接待中暴露的部分“頑疾”一一開出藥方,呈現出四大亮點。
  亮點
  1
  管住“吃”
  不得提供高檔菜高檔酒水
  “一段時間以來,‘大吃大喝’一度成為公務接待中最被社會詬病的問題,‘被接待’現象也十分突出,不僅造成巨大浪費,接待人員也為其所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巡視員林家彬說。
  《規定》指出,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林家彬認為,《規定》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對在短期內剎住“大吃大喝”的風氣會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從長遠看,還需進一步加強對規範財務、財政支出等制度建設。
  亮點
  2
  管好“住”
  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
  “過去,一些地方怕慢待上級領導,經常超標準安排住宿,對於級別不高的領導幹部也安排套間甚至豪華套間住宿,不僅造成嚴重浪費,還助長了奢靡之風。”中央黨校教授謝春濤說。
  《規定》指出,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謝春濤認為,《規定》直指過去普遍存在的超標接待問題,對公務接待住宿提出了更為明確的標準,甚至對配發洗漱用品都提出了明確規定,針對性、操作性都很強,有助於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亮點
  3
  管控“行”
  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
  “警車開道、超規用車、交通管控……這些看似‘有面子’的接待,實際上非常勞民傷財,根源是基層‘拍馬’與被接待的上級部門形式主義的‘一拍即合’。”國家行政學院社會與文化學部副主任馬慶鈺說。
  《規定》指出,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
  北京大學中國公共財政研究中心主任林雙林表示,公務接待講排場、比規格,錶面是風氣,根源在制度。《規定》正是從制度著手,對公務接待出行的方式、規模、邊界(是否與公務有關)、標準等都做出了明確的界定,一定會起到積極的效果。
  亮點
  4
  管制“游”
  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無關的參觀
  《規定》指出,接待單位不得組織旅游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馬慶鈺建議,遏制公款旅游、娛樂等頑疾,還要加強監督問責機制建設,同時將巡視工作制度化、常態化,為《規定》的落實保駕護航。
  本組稿件據新華社  (原標題:公務接待禁魚翅燕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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